2025年4月22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ientific Committee on Consumer Safety, SCCS)发布了针对两种有机化合物——二苯酮-2(Benzophenone-2)和二苯酮-5(Benzophenone-5)的初步评估意见(编号为SCCS/1679/25)。该文件对这两种物质在化妆品中的使用安全性进行了系统分析,并特别指出其潜在的内分泌干扰特性。此次评估是基于欧盟自2018年以来对化妆品中潜在内分泌干扰物的优先清单开展的一系列科学审查工作的一部分。
一、背景回顾:欧盟加强内分泌干扰物监管
2018年11月,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了对《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中关于内分泌干扰物质的审查结论。尽管该法规并未明确界定“内分泌干扰物”的定义,但其建立了一整套监管机制,旨在确保对人类健康提供高水平的保护。根据这一政策导向,欧盟承诺制定一份优先清单,涵盖那些尚未被列入禁用或限制使用的潜在内分泌干扰物,以便进行进一步的安全评估。
2019年初,欧盟从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中汇总出了一份包含28种可能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的化妆品成分的优先清单。二苯酮-2和二苯酮-5正是其中的重要成员。
二、二苯酮-2与二苯酮-5简介
(1)二苯酮-2(CAS No. 131-55-5;EC No. 205-028-9)
二苯酮-2是一种常用的有机化合物,在化妆品中主要作为防晒剂、光稳定剂和芳香剂使用。它能够有效防止产品在光照条件下的降解,同时改善产品的气味特征。然而,近年来的研究表明,该物质可能具有遗传毒性和内分泌活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已有体外和体内实验显示其具有明显的雌激素样作用,意味着其可能对人体内分泌系统产生不良影响。
此外,二苯酮-2还被怀疑会对地表水造成污染,进而危害水生生态系统。当前,该成分在中国尚无专门的管理规定,但在欧盟已引起高度关注。
(2)二苯酮-5(CAS No. 6628-37-1;EC No. 613-918-7)
二苯酮-5是二苯酮-4的钠盐形式,目前在《化妆品法规》附件VI中受到监管,作为防晒剂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浓度为5%(以酸计)。由于其分子结构与已被评估的二苯酮-4相近,欧盟SCCS采取了交叉参照的方式对其进行了安全性评估。
根据已有数据,二苯酮-5在化妆品产品(如防晒霜、面霜、护手霜、口红、喷雾型产品等)中使用,当浓度不超过5%时,被认为在当前暴露条件下是安全的,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与其他成分组合使用。
三、SCCS最新评估意见解读
对二苯酮-2的评估结果
SCCS在此次报告中指出,由于缺乏足够的重复剂量毒性及生殖毒性数据,且存在遗传毒性的可能性,委员会无法就二苯酮-2在化妆品中的安全性做出最终结论。同时,大量证据表明其具有显著的内分泌活性,尤其是在模拟人体激素反应的实验中表现出强烈的雌激素效应。
因此,SCCS认为,二苯酮-2在化妆品中的使用可能存在消费者健康风险,必须补充更多长期毒理学数据,尤其是关于重复接触后的影响及生殖系统的潜在危害。
对二苯酮-5的评估结果
相比之下,二苯酮-5的安全性评估则相对乐观。SCCS采用与二苯酮-4相似的数据模型进行推导,认为在现有条件下,该物质在多种化妆品配方中以不超过5%的浓度使用是安全的。不过,这一结论仅限于目前可获得的产品类型和使用方式,尚不包括其他新型应用或更高浓度的情形。
需要强调的是,本次评估并未涉及这两种物质对环境的长期影响,特别是在水生态系统的累积效应方面,仍需进一步研究。
四、中国监管现状
在中国,目前对二苯酮-2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其在化妆品中的使用未受限制。而二苯酮-5则属于《化妆品准用防晒剂名单》中的一种,说明其在中国的化妆品行业中有一定的合法使用基础。
不过,随着国际社会对内分泌干扰物关注度的不断上升,中国未来很可能也会加强对这类物质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在新原料备案制度逐步完善的背景下。
五、未来展望与行业影响
此次SCCS发布的初步意见,不仅为欧盟后续化妆品法规修订提供了科学依据,也向全球化妆品行业释放出一个明确信号:含有潜在内分泌干扰特性的成分将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查。
对于化妆品企业而言,这意味着:
需要更加重视原料的安全性评估;
尽早准备替代方案,以应对可能的禁用或限用;
加强对新产品开发中的绿色化学理念运用;
提高产品透明度,增强消费者信任。
与此同时,监管机构在未来的工作重点或将集中在:
建立更完善的内分泌干扰性评估体系;
推动企业披露更多长期毒理数据;
强化对新兴物质的快速响应机制;
促进跨部门合作,统筹考虑环境与健康双重风险。
随着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曾被视为“安全”的化妆品成分正面临重新审视。二苯酮-2与二苯酮-5的案例再次提醒我们:化妆品行业的发展必须建立在科学、安全和可持续的基础之上。未来,如何在保障消费者健康的同时兼顾产业创新,将是全球化妆品监管面临的共同挑战。